知识与认识的区别与联系
2020-07-14 10: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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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与认识是两个有着紧密联系又有重大区别的概念,它们的关系是许多人包括一些大哲们常常搞混甚至搞错的,因此在这里有必要做一下论述。

知识是我们所认为的有关客观事物的规律,尽管它不一定完全正确甚至有可能错误,它的作用是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比如,长江的汛期一般在每年的七、八月份,这就是长江的汛期规律和知识,所以每年的七、八月份之前我们可以准备一些人力和物力,以及降低大坝的水位以备防汛。

认识则是获取有关客观事物的规律从而变成我们的知识,尽管我们的认识常常是局部的、有局限的、相对的,但却是我们人类作为高级动物生存之必需。因为只有认识了客观事物的规律,我们才能提前做好应对,从而更好的生存。比如,我们从之前多年的历史经验——七、八月份长江发大汛,总结出了长江的汛期一般在每年的七、八月份这个规律。

因此,知识需要认识来获取,但一旦人类获取了初始的知识之后,人们之后的认识常需要先前的知识来指导。假如人类的一切认识都从初始开始的话,那么人类的认识是走不了多远的,人类的知识也不会得到积累。

当人类的知识积累到一定程度,人们会发现人类的许多知识常不是杂乱无章的和无关联的,而是有着紧密联系和秩序的。比如,中国古代的阴阳五行和八卦理论,就是中国古人总结的这种知识体系的联系和秩序。再比如,西方的形式逻辑和欧氏几何公理体系,就是西方人总结的这种知识体系的联系和秩序。

从后来的发展来看,西方的形式逻辑和欧氏几何公理体系更是道出了知识体系的本质,即最好的知识体系就是从基本概念和公理出发,然后用保真的演绎逻辑推导出其它定理和推论。欧氏几何公理体系和形式逻辑极大的影响了西方哲学家,他们希望一切知识都能像欧氏几何那样,建立在几个原始概念和基本公理之下,然后按保真的演绎逻辑进行推理。

对于这种演绎体系的迷恋,使得一些西方哲学家们认为,我们只要找到了万物的所有最基本规律(概念和公理),我们就可以从其推导出其它一切知识,而所谓人类的认识在他们看来也只不过是这种演绎推理的结果——即寻找那些隐含在前提中的“隐”知识。这就是西方的唯理主义,这一派人类的认识是混杂在知识之中的。

然而问题在于,演绎逻辑是一种保真性推理,它只能推导出那种隐含在前提中的“隐”知识,而不能推导出推理的“前提”本身。因此,演绎推理的“前提”,或者更进一步来说,万物的所有最基本规律(概念和公理),是怎么获得的?这是演绎逻辑本身无法回答的。西方的另一派——经验主义则认为,这是人类通过其经验运用归纳逻辑获得的。

让我们回到刚出生的婴儿,婴儿认识人一般是从母亲和父亲开始,然后家人,再然后是亲戚、邻居和朋友,最后是社会上接触的各类人员;婴儿认识食物则一般是从母乳开始,然后牛奶和米糊,然后常吃的饭、菜和水果等,然后各种不太长吃的山珍海味等;婴儿认识环境,一般是从刚出生的地方开始,然后家庭,然后小区,然后社区等。

总而言之,婴儿的认识是从其生存最需要、最紧密的地方开始的,然后逐渐扩大的。在这里,根本就没有欧氏几何基本概念和公理的事,更没有万物的基本规律(概念和公理)的事。这些是人类的认识达到了一定程度,人类的知识扩展到了一定程度之后的事。

事实上,由于人类只是客观世界这个巨型存在体里的微小一分子,因此人类的认识通常是局部的、相对的。所以人类通过其认识得到的知识也通常是局部的、相对的,虽然有的知识可以建立起严谨的公理体系,比如欧氏几何和物理学,但更多的知识并不大容易建立起严谨的公理体系,尤其是社会知识,这类知识的常混有很多零时的认识成份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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