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公天下”之路
2020-04-07 21: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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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中国历史的都知道,中国古代的圣贤多以“公天下”为理想社会,为追求目标。“公天下”一般指尧、舜、禹三代,部族联盟首领的产生方式是“禅让制”的时代。

禹在自己年迈时作出禅让传贤的姿态,把国君的位置禅让给伯益,但是在此之前他已任命自己的儿子启担任国家权力机构的要职。结果禹死后,启以本姓邦族和异邦联盟战胜了伯益,继承了禹的王位。从此,世袭制取代了禅让制,传子取代了传贤,“私天下”(“家天下”)取代了“公天下”。

“公天下“建立的基础是“选贤与能”,“私天下”的建立基础是“世袭制”。而世袭制是一种社会化的血缘制度,即权力或财产通过血缘关系世代相传。因此,“私天下”是伴随着血缘关系的增强而增强,减弱而减弱的。“公天下”则相反,是伴随着血缘关系的增强而减弱,减弱而增强的。

而人类的社会化“血缘关系”经历了一个“由弱到强,再由强到弱”的倒“U”字型的发展历程。在人类社会的初期,是服从达尔文的“强者生存,弱者灭亡”的进化论原则的,因此当时更看重的是人类个体的“能力”。

但是,在人类社会初期,生存环境也是比较恶劣的。因此,当时的人类更需要的是团结起来,以集体的力量来对付恶劣的生存环境。而在当时,加强血缘关系是加强人类团结的最简单有效的方法--因为,血缘关系本身就是反映人类繁衍网络的网络关系,最初的人类群体本身就是由那些有一定血缘关系的一群人组成的,加强血缘关系自然有利于加强人类的团结。因此,人类初期也是血缘关系逐渐加强的时期。

人类社会化血缘关系的增强和实施,使得有才能的、创立了极大基业的人,在其生后自然的将他们的基业转交给他们的子女,而不是转交给和他们同样有才能的人手里。然而问题在于,人的能力并不具有遗传性,它是基因重组或变异的产物。并不是越有能力的人,其子女也越有能力。因此,当一些能力低下、只知贪图享乐的人继承了他们的有能力的、创立了极大基业的父母的基业之后,由于他们没有能力管理好其父母的基业,因此他们的父母辛辛苦苦创立的基业不可避免的会败落在他们的不孝子孙手里。

与之相反,那些出生寒微、但却颇有能力的人,他们则能够在社会环境有利于其发挥才能的条件下,通过自己的艰苦努力逐渐创立起自己的基业。然而,由于他们生活在社会化血缘关系的社会里,通常也会遵循社会化血缘关系的原则,将其基业转交给其子女。这样,他们的家族也逃脱不了败落的命运。这实际上是家族和国家兴亡的根本规律。当然,如果社会环境不利于他们发挥才能,他们则只能终生苦其生不逢时、人生不得志而痛苦的死去。

因此,社会化血缘关系是有一个顶点的,当它达到顶点之后就不可避免的会走向衰落。毕竟,人类总体上还是必须遵循达尔文的进化规律--“强者生存,弱者灭亡”的。因此,只有那些在社会化血缘关系不适应人类社会发展的需要之时能够迅速转变的国家(家族也是这样)才能更容易的崛起,并对那些没有能迅速转变过来的国家构成压力迫使其也转变过来。这样,“选贤与能”又会逐渐取代世袭制。

中国社会化血缘关系的顶点就是西周时期。那时,子女不仅可以直接继承其父母的财产,还可以理所当然的继承其父母的权力。当时的社会制度如果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如果你父亲是某省的省长,而你又是其嫡长子的话,那么你就是理所当然的下一任省长;如果你是其嫡次子或庶子,那么你的运气就要差一些,只能当这个省里的县的县长。

西周之后的春秋战国时期是社会大动荡的年代,而社会大动荡是个“强者生存,弱者灭亡”的时代,因此是个更重视人才的时代。原本弱小的秦国由于进行了最彻底的变革,由重视血统改为重视人才,从而一统天下。

秦始皇一统天下后,废除了皇帝以下的官员的权力世袭制,而只保留了皇帝本身的世袭制,以至于柳宗元认为“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但由于秦始皇还保留了最重要的权力——政权的私有制,其本质是从西周时期的“天子”家族的天下缩小为皇家的天下,而各级官员只不过相当于皇帝的“家臣”,因此并不是真正的“公天下”。

自秦至清就在这一代又一代的皇家的天下轮回。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终于推翻了满清王朝,从而也消灭了“皇帝”。孙中山先生的革命理想就是消灭皇帝,建立“共和”。何谓“共和”?“共和”原本是西方的一种政治理念和政体,近代西方一般将其作为世袭君主制的对立物。孙中山的“共和”观念就是天下为公,国家权力是公有物,国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业。因此,“共和”就是“公天下”,就是天下是天下人的天下,而不是一人、一家一姓、一个小集团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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